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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利法的角度分析企业如何运用专利战略0加热电缆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从专利法的角度分析企业如何运用专利战略

从专利法的角度分析企业如何运用专利战略 2011年12月04日 来源: 专利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20多年了,在这20多年中,我国经济的发展非常迅速,我们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地走出了国门。随着专利制度的完善和专利意识的加强,政府和企业都意识到了专利的重要性,越来越多地提及“专利战略”这一概念。到底什么是专利战略?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有这么几种,美国学者Leonard Berkowitz在 “Getting the Most from Your Patents”一文中对专利战略下了如下定义:专利战略是保证你能保持已获竞争的工具。日本学者斋滕优在《发明专利经济学》一书中定义为,专利战略就是如何有目的地、有效地利用专利制度的方针。一般认为,专利战略是指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去寻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战略。粗略来分,可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对于企业来说,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重视对其知识资源的运用和保护。企业专利制度是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和进行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制度。在专利法的保护下,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以谋求发明创造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国际公认和通行的手段。对企业而言,虽然增强企业活力和生命力的因素非常多,但是,大量事例和数据表明,知识产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知识产权范畴中最重要也最复杂的内容是专利,可以说专利关乎很多企业的生存基础和生命。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6月15日公布,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角度来分析企业该如何制定、实施自己的专利战略。专利技术投资战略专利技术投资战略也称专利收买战略。在操作过程中,企业应该在以下几点结合专利法或实施细则来实施此方案。首先,要确定所要购买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根据权利要求来判断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因为光凭一个专利授权证书是无法判断此专利是否能够真正保护市场、是否真正牢固的。专利申请书作为用法律文件的形式书写的技术内容,整个申请文件包括了权利要求在内的5个部分,在专利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的第十八至二十二条中详细规定了整个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其中,权利要求作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部分应该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中的重中之重,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专利的保护范围和质量。所以说,企业要购买专利之前,一定要找懂技术、懂专利的专业人士把整个专利授权(或申请)文件的内容研究一下,重点是研究权利要求书部分,以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为企业所需要,是否与需要引进的技术一致,是否能够根据专利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真正实施专利中所述的技术内容。其次,专利的法律状态问题。对所希望购买的专利进行法律状态和申请年限的查询和检索,确定是否为有效的专利,是否为已经快过保护期限的专利,因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另外,得到专利授权后的专利在保护期限内也并非一劳永逸,专利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了其他的灭失条件。专利权无效是一个专利授权之后的法律程序,是为了弥补专利审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而设立的后续程序,如果专利权被无效,则视为自始即不存在。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的任何法律状态在专利证书上无法体现出来。关于企业对专利权是否有效和时效的验证问题,应该通过专利登记簿副本来验证专利权是否有效,通过申请日结合发明种类来判断时效性。外围专利战略在市场经济时代,利用技术的更新来占领市场的制高点是一个好的策略,但是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很多行业都处于技术垄断的地位,全球范围内大量的专利申请保护使得先进的技术不能为他人未经允许而使用,从而促进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进一步垄断。但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就没有机会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其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利用外围专利这一工具来突围。外围专利简单意义上说就是相对于基础专利(核心专利)来说的,其研究改进是基于核心专利来进行的。大量申请围绕核心技术专利的改进专利,对其形成包围之势,这样一来,虽然外围专利的拥有者仍然不能直接使用别人的核心专利,仍然会导致侵权的问题。但是,在市场上,核心专利具体实施的时候也会碰到这些外围的“篱笆”, 这样就可以形成“交叉许可”,双方互相使用对方的专利,而不至于互相诉讼专利侵权。值得我们借鉴的是精于此道的日本企业,他们称此为“篱笆”专利战略。当竞争对手有一个关键的、关于某项产品的基本原理的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最佳产品结构。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有效利用该技术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后来,新兴的韩国、我国的台湾企业发现了这一秘诀,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富士康、台湾宏基、韩国三星跟踪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大量部署外围专利,也造就了可靠的杀手锏。 关于专利侵权,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中做出了规定。根据上述条款,任何人都不能未经允许而使用别人的专利(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限定的范围除外)。现在涉外专利战的被动一方主要是中国企业,我们所处的情形与当时的日本和韩国企业很相似,所以采取同样的战略也大有益处,这个地方是用不着“创造性”的。所以说,我们的企业在理解了专利法中关于侵权的条款之后,就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为我所用了。企业专利管理战略首先,明确企业自有专利的所有权。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之间的专利权属的确定原则。企业在制定专利管理制度的时候必须明确员工与企业在专利所有权上的关系。如果事先将此关系处理好,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会极大地激发起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能够保证企业对专利的所有权。企业不但要在本国申请专利,更要在产品所销售的地区内申请专利,因为专利是具有地域性的,在哪国申请才能在哪国得到保护。其次,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需要遵循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中国单位如何申请国外的专利以及应该遵循的原则。就上述规定而言,企业首先应该注意的是选择好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很多实例证明,专利代理人的水平高低对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及稳定性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另外,我国已经加入了很多关于专利的国际组织,在很多国家申请专利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困难,而且我国是PCT的受理国和国际初审单位,这样方便了我国企业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最后,立项之前的专利检索是必须的。已经有很多经验教训提醒我们,专利信息检索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某研究所没有进行专利检索就立项开发别人已有技术,结果使得3000万元资金付之东流。目前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其实多数都可以避免。另外,企业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应该充分考虑到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条例来充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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